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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所高良臣于佩佩律师撰写的论文固体

来源:毕业论文_论文题目 时间:2017-3-8
导语经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初评、专家学者复审和委托第三方进行科研诚信管理系统检测等科学、严格的评选程序,年度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评选结果近日揭晓。我所高良臣、于佩佩律师撰写的论文《固体废物入境引发的海运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法律问题研究》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论文内容摘要海运集装箱在目的港超期滞留从而产生高额费用是航运实践中常见的现象,主要原因是目的港无人提货,收货人拒绝提货、迟延还箱,或收货人无法提货。在此情况下,船公司往往根据提单格式条款或者依据其官方网站上公示的费率向相关方收取超期使用费,这一备受争议的做法似乎成了航运界的惯例。海事司法实践中,海运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责任承担一直以来都是争议颇多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但因该类纠纷法律适用争议点较多,理论及司法实践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纠纷涉及的责任承担主体问题、计算标准问题等见解不一,近年来出现了各种各样不同认定结果的司法判决。本文尝试结合作者代理的一起固体废物入境引发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案,试论因托运人违反如实海关申报义务,将不符合品质的固体废物以正常货物名义申报托运,导致货物在目的港被海关扣押产生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承运人向境外托运人主张支付责任的合理性。同时,在确定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具体计算标准的问题上,特别是提单格式条款和网站公示费率的法律效力上及集装箱重置价格上限理论方面做了深入探讨,这将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新的视角……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论文全文作者简介高良臣高级合伙人高良臣律师在海事海商和保险领域耕耘十余年,是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青岛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良臣律师在办理大量海事海商和保险案件的同时,撰写了近20篇专业文章和案例发表在《海事司法论坛》、《中国航务周刊》、《保险法海商法评论》、《中国海商法协会通讯》、《海大法律评论》等权威刊物上。于佩佩律师于佩佩律师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获海商与运输法学硕士学位。在学期间,曾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交流学习。在海事海商、涉外业务方面专业突出、经验丰富。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海上货物运输、货运代理、船舶买卖等海事海商相关业务,以及国际贸易和其他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同时为货代、船代企业、大型集团公司客户提供大量的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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