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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毕

来源:毕业论文_论文题目 时间:2018-12-12

各位同学:

我院从即日起开展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年入学学生

2.经所在院系审核,满足届毕业条件的年入学学生

3.经所在院系审核,满足届毕业条件的往届结业生

二、工作安排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时间安排表(届)》及会计学院的实际情况,我院制定了《会计学院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选题要求

1.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鼓励教师提供实践性研究课题供学生参与并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2.鼓励学生将实习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

(二)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格式、基本编辑格式按会计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查重检测要求

为逐步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按学校要求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查重,具体要求请见《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查重工作要求》(见附件2)。

(四)答辩要求

1.原则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均安排在校内答辩。各院系依据具体情况组成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师担任。院系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向院系全体师生公布。

2.院系答辩委员会评定答辩成绩,写出答辩评语,并结合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和评语,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

3.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为不及格

(2)毕业论文(设计)的随机盲评成绩为不及格

(3)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缺勤达三分之一及以上

(4)查重检测结果大于或等于30%者

(5)在学校相关通知中规定不得答辩的学生

(6)其他经院系认定不符合答辩规定的学生

4.鼓励实行双导师制的院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到校外导师的工作单位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应同样严格按照校内答辩的工作要求安排。

图文来源/中大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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