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广东深圳刘女士为其儿子购买了一份学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年8月刘女士公司要求统一组织购买另一家保险公司相同类型的附加保险,保险的期限均为一年。年3月,刘女士的儿子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刘女士拿着发票原件到第一家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之后拿着发票的复印件到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却被拒绝,原因是必须持医疗费发票原件才能进行理赔。
刘女士的第二份保险之所以不能理赔,主要原因在于意外伤害医疗保只能用于损失原则理赔,第一份保险赔过之后就不能再进行第二次理赔了。
正常情况下,医保意外伤害理赔需要四个阶段:
1、在保险期间内要是出了意外,应该尽早向保险公司报案
2、准备相应的材料,例如住院病历、门诊费用的收据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同时准备好自己的保险单和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都可以。
3、到相应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4、接下来就是等待保险公司的审核了,在这个阶段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才能使理赔的手续更容易进行。
图片来源:摄图网被保险人在受到意外伤害后,需要及医院进行治疗,被保险人不管发生多少次意外保险事故并接受治疗,保险公司赔付的意外保险累加不会超过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当被保险人超过两个保险年度没有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会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当年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进行理赔。
一般情况下,医保对于意外伤害的情况是可以报销的,但如果存在自杀、吸毒、酒驾等情况医保不会报销。意外伤害主要表现为外伤,例如骨折、烧伤等,如果所遭遇的是这些意外,在住院的时候一定要保存好意外伤害证明,以备保险理赔的时候使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地方的情况是可能存在着差异的,具体还是要以当地的情况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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