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博士论文》系列已经做满30期。做学问,其实就是和时间做朋友,最好做些能被时间这个朋友瞧得上的研究。今天,再推送一篇成名学者的博士论文分享,本文源于周雪光老师年6月12日在中山大学千禾学术论坛上做的演讲,这个讲座我曾现场聆听,六年后看到文字,仍然记忆犹新,可见周老师的研究真是经得住时间的洗练。感谢千禾学术论坛的整理和授权。
周雪光,斯坦福大学社会学教授,年博士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曾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AmericanJournalofSociology、AmericanSociologicalReview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著有《组织社会学十讲》、《当代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TheStateandLifeChancesinUrbanChina:RedistributionandStratification,-等。
一、聚焦科层制的规章制度
大家知道,最早注意到科层式正式组织现象的是社会学的鼻祖、德国社会学家马科斯﹒韦伯。他在上一个世纪初提出“科层制”(bureaucracy)这一概念。我们如果归纳一下这些特征的话,就会发现,这些特征中最核心的就是规章制度。科层制中的官员有着专业化的训练,这也与规章制度有联系。人们在专业化过程中学到的是一整套的价值判断和期待,是非正式的潜移默化的规章制度。科层制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其中的官员把他们在科层制的工作看作是职业生涯,一步步的提升、发展,而这个职业生涯过程本身又是由规章制度来规定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规章制度是科层制组织的核心。从这个大的背景和分析框架,我们下面看一个具体的案例——斯坦福大学的规章制度是如何演变的?是不是遵循了韦伯所描述的特点和状况呢?
我的博士论文研究了斯坦福大学的规章制度在百年历史上的演变过程。在我从事博士论文研究时,访谈了当时斯坦福大学的一位副教务长。她跟我讲过这样一句话:“通用电气公司有一个口号,‘质量是我们最重要的产品’。在斯坦福,程序是我们最重要的产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它恰恰说明了规章制度的中心作用。程序即是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规定了决策的过程,例如,如何安排课程,如何安排学生注册、选课、选专业,直到毕业所需要的学分,这是一个过程,需要规章制度来规范这些程序。我们需要通过规章制度来指导人们走完这个程序。反过来讲,正式程序又保证了很多规章制度的制定。许多组织决策,例如如何修改规章制度、如何改进规章制度,通常都是从正式程序中产生出来的。
在讨论斯坦福大学的具体例子之前,我先介绍一下斯坦福大学组织规章制度制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几天前我在北大教育学院参加学术讨论时,听说这样一个说法,蔡元培在北大的“教授治校”理念是从德国引进来的。在历史上,斯坦福大学一直是“教授治校”的。学校的宪章规定,所有和学术(academicaffairs)有关的决定都必须由学校的教师来决定。由于这个原因,斯坦福大学一开始就成立了“教师全体大会”,早期的学校规模很小,全体教师一起来开会,讨论制定有关学校学术领域的各种决定。
后来斯坦福大学规模扩大,人数、机构、专业越来越多,全体教师大会就不现实了。而且每一个学期开一次会也来不及处理非常紧迫的事情。于是斯坦福大学在年进行了新的制度改革,全体教师大会仍然保留,每年一次。但建立了一个由不同学科、领域的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师议会”,定期开会,决定学校在学术领域中的重要事务,其中一个中心内容就是建立这个领域中的各种各样规则。
规则的建立过程,通常是经过几个步骤。第一就是教授议会下属有关委员会、或委员会中的分会研究、讨论、提出议案,也就是说,由各个委员会分头在各个领域做研究讨论,然后提出议案交给教师议会讨论,表决通过以后就成为正式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些决定还要经过校长签署和学校董事会认可。
学术领域中的规章制度有两类,一类是和教师有关的,一类和学生有关。通过这一过程,斯坦福多少年来积累了大量关于教师的规章制度。比如说各系教师每年要给系主任提交一个报告,罗列本年度的研究教学诸方面工作,这是通过规章制度来确定的。规章制度还规定,教师每年都要报告自己在校外咨询的时间、工作量是否超过标准,等等。还有一块是学生的规章制度,例如学生注册、录取工作的过程,成绩打分的制度,参加海外分校学习制度,等等。这些学生规范的规章制度也是由教师议会决定的。总之,所有和教学研究有关的规章制度都是通过教师议会来决定的。
当然,其他领域中也有涉及关教师、学生和行政人员工作的规定,例如禁烟规定、报销规定,等等,这些规则中有的通过校长办公室或其它行政部门来决定的。举一个例子来讲,80年代斯坦福大学有一个行政人员非常积极地倡议说,大学应该成为社会风尚的表率,所以斯坦福大学应该在校园公共场所禁烟,校长认为这个倡议很有道理,就签署了一个规定颁布实施。但大多数情况下,在学术领域建立规章制度通常经过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经过这样的百年历史过程,斯坦福大学规章制度演变是什么样的特点呢?图一是斯坦福大学在-年间学术领域中规章制度建立和修改的频率。斯坦福大学正式建校开业是年,我的研究截止于年。在图一中,大家看到有什么特点?简单来说,没有什么明显的大趋势。具体说来,第一,我们看到有几块时间的规则产生和变动的评频率比较高,例如,在年到年期间,和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期间。第二,通常在建立新的规则频率很高的时间段,修改规则的频率也提高,这两个过程是相辅相成的。图二是关于规则建立后,它们得到修订的可能性的描述。这个图的平行轴线是时间,也就是一个规则建立后的年龄,从零一直到60年(岁)。简单地解释,一个规则建立起来后,开始的几年得到修订的可能性最大,随后逐年降低。到了第10年以后,规则被修改的可能性就非常非常小了。换句话说,一个规则在刚开始时,有很大的修改可能性。但几年以后,这个规则基本稳定下来了。
二、斯坦福大学的“终身制教职”
在对规章制度演变的历史过程有了大致印象后,下面我们从几个具体例子来讨论规章制度演变的过程和这些过程中的机制是什么。
我要讲的第一个例子是斯坦福大学的“终身制教职”。在美国高等教育早期历史上,很多学校都有不成文的规定说,一个教师在一个学校呆的时间比较长以后,就可以永久地在该学校服务了,但这一规定没有形成任何文字,所以不是正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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