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于金额在几百几千的医疗险报销,基本上只要收齐客户的理赔材料后,就给赔了。即便材料中可能有一些小的问题,有的也就给放过去过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经常看到的,小金额理赔的申请,会很快的原因。
01、“借”客户的钱,将来是要“还”的
保险公司是做销售保障和理赔生意的,客户交的保费,可以理解成是保险公司先“借”了我们的钱,借钱合同中约定,在将会在某一天,公司会加倍“还”给我们。
这和银行的运营有相似之外,银行先把客户的钱借过来用以投资(客户存款),借款协议到期后(存款到期),再把借的钱连本带利(存款利息)还给客户。
保险公司在本质上,也是先借客户(保户)的钱用以投资,到规定时候再还给客户,从这个角度来说,两者本质相同。
但所不同的是,保险公司的还钱条件,一般不是以时间来定,而是以条件来定的,这个条件就是以“客户的身体出了合同上约定的某些变化”为条件,比如住院、重疾或身故等;另一个重大的不同是,触发了条件构成后,保险公司还的钱并非本金加利息,而是还保额,保额要较当初借客户的钱相比,要高出很多,数倍、数十倍、数百倍都是有可能的。
正是这样的还钱方式,就要求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必须要做到数据精算,准确无大误,这样出来的产品能保证将来的理赔在当初设计范围内,这是保证保险公司稳健长久经营的最基石。
目前全球最早成立、还在健康运营的保险公司,已经超过年的历史了,这就是最好的佐证。
如果理赔的发生,超出设计范围太大,保险公司就会亏损。比如以前的保险条款中,我们会看到有一条免赔条款:保险不赔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这是因为保险公司最怕的就是突发的、没有征兆的大面积伤亡事故出现。不过庆幸的是,现在的保险精算科技不断向前发展,关于自然灾害这一条的免责,早已在绝大多数的保险产品中看不到了。
所以,保险公司只要精算好产品,选择身体条件合格的客户(包括一些加费的非标准体客户),把借来的钱稳健去运作,将来的投资收益,是完全是可以覆盖掉将理赔的。
这点对于投保时如实告之,并已承保的客户来说,是完全可以放心的,毕竟国家对于保险业,是有着超强强监管的。
所以一款好的保险产品,既能设计精良能让保险公司保持一定的利润,也能价廉物美让客户享受更多的保障,才是对双方都最为有利的。
02、错赔,问题很严重
当然,这对于能设计出高性价比产品的保险公司来说,确实也是一种风险,如果在其中错赔了几起理赔,公司就可能面临着当年的亏损,或许就不得不先停售该产品(这只是停售的原因之一),再出来的产品必定性价比就没那么高了,客户也就再难选择到如此好的保险产品了。
所以,保险公司必须要对诸如重疾、身故等较大的理赔,要有非常非常的核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能错赔,以保证能持续设计出好的产品,来回馈给需求市场,同时也是也是保证稳健经营的需要。
保险的理赔调查并不是妄传的赖赔,相反是为了公平和公正。毕竟客户都是为了预防自己的风险,通过多数人大量的购买保险,来分散自己个体的风险,好比抱团才能取暖。
如果部分人有意隐瞒病情投保、甚至骗保的话,这就破坏了这种公平,最终损害的,还是所有客户的利益。
03、理赔调查的那些事儿
开头我说了,对于简单的、无疑点的、小金额理赔,保险公司的的调查也相对简单,一般材料齐全,就可以赔付了。
对于重大理赔,除了上述的调查外,如果还存在疑点的话,保险公司就会启动严格调查程序,除了会派专员亲赴现场,有时还会请三方专业调查公司介入,案件特别蹊跷诡异的,会动用公安资源对案件进行刑侦。
那么,哪些情形会被严格调查呢?
1、短期内发生的理赔
买完保险犹豫期刚过,就发生的理赔,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去调查,排除客户是否隐瞒病情,带病投保。
2、短时间集中投保、及购买过大保额的多份保险
一个人平时好好的,突然在短时间内就购买了多份高额保险,保险公司会了解调查投保人的真实目的,以防骗保。
就比如天津杀妻案中的那个渣男,因起杀机,故在短期内,在11家保险购买了总保额超过万的保险产品,最终法网恢恢,真相曝光。
再比如近期有媒体报道的,一名王姓男子在短期内,在26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额超过1亿各种意外险,引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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