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本校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研究生招生单位对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接收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院长和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组成。同时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选派学术水平高、工作作风严谨、公正廉洁的教师参加复试选拔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
二、接收专业及计划
接收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含普通计划、支教团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外,我校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各学院接收推免生总计划为,详见表一。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接收19名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接收10名推免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接收20名推免生,这三个专项招生均计划单列,不包含在表一。
金融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保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仅以夏令营方式选拔接收所有校内外推免生,会计学院、商学院、法学院以夏令营方式选拔接收部分校内外推免生。上述学院夏令营报名和复试已于年6-8月完成。申请条件、选拔程序、接收原则和复试结果均已在校园网公布。
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所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只实行“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具体办法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表一:年接收推免生情况表
院系(代码)
专业(代码)
接收计划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14(含3个硕博连读计划)
★税收学(Z9)
12(含2个硕博连读计划)
税务()
15
资产评估()
15
金融学院()
(所有生源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金融学(04)
10(含9个硕博连读计划)
★金融工程(Z8)
1(硕博连读计划)
金融()
45
会计学院()
(硕博连读计划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会计学()
10(全部为硕博连读计划)
审计()
5
会计()
30
商学院()
(硕博连读计划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跨国公司管理(J2)
4(含1名硕博连读计划)
企业管理(12)
11(含5名硕博连读计划)
技术经济及管理()
5(含3名硕博连读计划)
★人力资源管理(Z1)
4
★物流管理(Z2)
2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45
经济思想史()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01)
区域经济学(02)
产业经济学(05)
劳动经济学(07)
信息学院()
产业经济学(05)
8
软件工程()
8
★管理信息系统(Z1)
3
★电子商务(Z3)
1
法学院()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金融服务法和法律(法学)专业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6(夏令营已接收10名)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金融服务法(Z1)
法律(非法学)()
20(夏令营已接收7名)
法律(法学)()
17(全部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文化与传媒学院()
逻辑学()
2
★传媒经济学(Z3)
6
文艺学()
3
汉语言文字学()
3
中国古代文学()
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所有生源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投资学(Z2)
12(含2名硕博连读计划)
管理科学与工程(00)
3
★房地产经济与管理(Z2)
6
★工程与项目管理(Z3)
7
保险学院()
(所有生源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保险学(Z4)
8
★精算学(Z5)
11
保险()
21
社会保障()
2
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12
教育经济与管理()
★城市规划与管理(Z1)
社会与心理学院()
社会学(03)
5
人口学()
2
★社会心理学(Z1)
1
应用心理()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所有生源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马克思主义理论()
8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产业经济学(05)
5
财经研究院()
区域经济学(02)
4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国防经济(10)
4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国民经济学(01)
15
金融学(04)
产业经济学(05)
国际贸易学(06)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金融学(04)
15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区域经济学(02)
7
财政学()
10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劳动经济学(07)
10(含2名硕博连读计划)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所有生源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国际贸易学(06)
7(含1名硕博连读计划)
国际商务()
13
外国语学院()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8)
3
统计与数学学院()
数量经济学(09)
7(含2名硕博连读计划)
★经济统计(Z1)
★应用统计(Z4)
★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Z3)
★数理统计(Z2)
1
应用统计()
15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所有生源已通过夏令营方式完成接收)
财政学()
15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推免生须为招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且获得推荐资格。
(四)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推免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本科所学专业为数学或统计学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可报考我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报考攻读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学习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攻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学习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
四、选拔程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9月10日-9月20日下午2:00,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推免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选择我校相关专业。每位考生仅可选择报考我校一个专业。逾期报名无效。我校支教团计划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我校金融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保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已通过夏令营完成所有推免生考核,因此未参加夏令营的推免生请勿报考以上六个学院。
9月28日起,所有报考我校的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北京中医治疗白癜风的医院有什么土方治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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