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依据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科生(包含统招、成教、自考等类型)可自愿进行毕业生论文查重。
二、检测系统及检测地点
检测系统: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检测地点: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3号窗口。
三、查重方式:
1.缴费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到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收费处窗口交费(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卡通或者学生证及现金)。
2.缴费成功后,持收费处开具的收据到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3号窗口检测论文。
3.学生论文以编号+院系+姓名命名(各院系编号详见附件1)。
四、缴费地点
缴费地点: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收费处。
附件1:
编号
院系
备注
01
外国语学院
02
管理学院
03
药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4
商学院
05
信息工程学院
06
艺术设计学院
07
音乐学院
08
建筑工程学院
09
机电工程学院
10
成教
11
校外
备注:1.学生论文以编号+院系+姓名命名;2.交费注意事项:学生带着身份证、一卡通或者学生证及现金(备好零钱)去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交费;拿着收据排队检测论文。转载请注明:http://www.biyelunwena.com/lwzy/39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