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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惠保理赔须知

来源:保险理赔 时间:2023-2-28

一、理赔方式

“滨州医惠保”结算平台与滨州医保结算系统实现直联,年1月1日0时起至年12月31日24时止,在滨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理赔条件的医疗费用,在医院端可以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同步一站式结算。

1.线下理赔

异地就医执行滨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规定。被保险人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本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滨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就医需个人首先负担部分费用),纳入“滨州医惠保”给付范围。异地住院参保人出院后个人先行垫付滨州医惠保报销金额。然后被保险人可携带理赔相关材料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线下服务网点(详见表一)申请理赔。

理赔材料(具体根据保险事故性质确定):

①、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家属领取赔款的,需同时提供被保险人医学死亡证明/户籍销户证明/火化证明;同时需要填写《保险金继承协议》和《滨州医惠保收益人关系证明》;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监护人领取赔款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索引页、关系证明)。

②、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影像检查报告等)

③、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

④、受益人银行账号

⑤、以上②③材料需提供原件,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留存单位公章。

1.线上申请: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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