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道路交通一体化处理工作目标,统一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案件调判标准,实现调解、裁判及保险理赔的流程化、标准化和高效化,近日,内蒙古高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审核认定标准汇编》(以下简称《认定标准汇编》),该《认定标准汇编》具体细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15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证据指引并附相关说明,该《认定标准汇编》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改革处理工作,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制定《认定标准汇编》系道交一体化改革,为当事人搭建“互联网+诉前多元化解纠纷处理”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内蒙古高院始终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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