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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池产品进出口时的注意事项

来源:保险理赔 时间:2023-3-30

1.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统一归类到危险品UN。

2.电池驱动的车辆或电池驱动的设备,统一归类到危险品UN。

3.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统一归类到危险品UN。

只要锂电池电芯大于20W,锂电池大于W的,都属于危险品,一定要正规按照危险品申报。千万不能按照普货瞒报混出去,按照普货瞒报混出去的话,不出问题可能侥幸逃脱,出问题的话会有以下后果:

1.海事查验的话,涉及到危险品瞒报,会被海事扣货,根据严重程度交罚金,写情况说明,然后追溯三年的记录。

2.严重的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3.如果被船东查到的话,船东会对货主和订舱代理罚款,很多船东都已经陆续发出来通知了,严查锂电池类产品,特别强调了9类UN和UN

4.如果海上运输出现问题,任何的协议、保险等都是没法理赔的,为什么?因为你是瞒报,是违法违规行为,不要奢望保险公司给你理赔。保险公司不来追究你瞒报的责任就是好的了。

5.如果起运港和海上运输没问题,到了目的港之后,也会涉及到海关、海事、港务等部门的检查,有被扣货的风险。特别是欧美国家,对锂电池产品检查非常严格的地方。一旦查到就是扣货缴纳巨额罚金。

6.最后,如果顺利到了收货人手里了,那万一产品质量有问题需要退运或者退运返修呢,你是起运港瞒报出去的,中国对危险品进口检查非常严格,瞒报出去再复运进来注定要被追责的。

所以,锂电池和带锂电池设备一定要合规合法操作,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我来详细讲解一下锂电池电动车国际物流操作过程中的注意点:

1.电动车的出口危包证。对于出口商分两种情况:

A.电池和车都是自产的,那正常的流程是厂家需要资质齐全,办理电池的UN38.3和鉴定报告(常用的有上海化工研究院鉴定报告,SGS鉴定报告等权威机构的证明),有这些完整的资料以后来办理海运出口的危包证。

B.出口商或者贸易商电池和车是不同厂家生产或采购的,这样办理危包证是比较困难,而且大部分的资料不全办不出危包证的,这种情况的话需要有专业知识扎实以及实践经验丰富的团队来操作。

2.对于电动车的出口订舱,出口报关情况同时针对不同船东在不同航线对电动车的审批,接载情况都要熟悉。俗话说细节决定一切,越是细小的专业知识越要重视。

现在在锂电池和新能源行业发展非常迅速,这时就更需要维护良好的秩序和坚持正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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