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余物资是指财产保险的标的物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所造成损失的物品。此物品大都还有一定的价值,我们常称为残值。对于残值的处理,保险公司通常将受损物资变卖作价给被保险人,以抵付保险公司的部分赔款。这种损余物资的变卖方式由干不符合价值规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相悖,在实践中带来的弊端愈来愈明显。主要表现为:货价不符、作价困难、不利于及时赔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要克服现行的损余物资变卖作价方式的弊端,以公开拍卖的形式来取代变卖作价的方式,是一种最佳的选择。
保险损余物资作为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取得的原保险标的受损后的残值,一直是各保险公司非常重视的一块财产。
各大保险公司对于损余物资的处置都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因公司不一样,要求也不一样,但是处置的方式基本上有以下几种:
一、
修复。
通过第三方修复受损物资。
此类处置方式比较适合设备、机动车等,而且前提条件是可修复,并且成本合适。
二、
扣残。
顾名思义,就是扣除残值的价值,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赔偿差价。
此类处置方式比较适合部分特殊物资,被保险人是最合适的使用者,市场无其他更好的使用方。或者价值过小,之适合就地处置。
三、
变卖
收回损余物资后销售给有需要的收购商。
此类处置方式也是在年前,采用的最主流的方式。
四、
拍卖
通过具有拍卖资质的第三方,面向社会大众公开拍卖处置。
此类处置方式是年,各个保险公司的主流方式,甚至在某些保险公司中成为唯一的处置方式。
在年后,各个保险公司都通过招标方式引进了损余物资处置服务商,基本上都是要求具有拍卖资质。
通过拍卖方式处置保险损余物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通过公开的拍卖可以避免之前变卖等模式的暗箱操作,让损余物资的处置更加公开、透明、合规。
2、通过公开的拍卖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出价的人越多,价格就有可能更高,损余物资的价值就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3、通过公开的拍卖可以让整个处理过程都有记录,有痕迹可循,为将来的处理打好历史数据的基础。
转载请注明:http://www.biyelunwena.com/lwgf/44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