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
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24万余元
丽水一保险公司业务员
因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
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车主太大意被保险公司业务员钻了空子
叶某是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年9月的一天,他的客户徐先生打来电话称自己的车辆出了单方事故,蹭掉了一大块漆,当时因着急没有报保险,现在没有事故现场了,询问叶某有没有办法可以便宜点修车。
叶某称要把车辆开到4S店检测一下,于是徐先生直接把车子交给了叶某。没过多久,叶某告诉徐先生维修费用可能比较高,建议报保险。徐先生就按照叶某所说打电话报了保险,并将剩余的事情交给叶某负责。
徐先生所不知道的是,叶某并没有马上将他的车交给4S店修理,而是利用他的车和自己的车伪造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并报了保险理赔。理赔款项到4S店后,叶某让4S店将这笔款项记在自己名下。而徐先生的车,则被叶某开到了自己相熟的修理厂,以远低于理赔款的修理费用完成了修理。
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25起
骗得保险公司理赔款24万余元这并不是叶某第一次这样操作。在工作中,叶某总会遇到客户车辆事故没及时报保险或是因小刮小蹭嫌报保险麻烦,来找他帮忙联系喷漆或维修的情况。于是,他利用自己及亲戚的车辆和客户的车辆人为制造交通事故,再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当查勘人员到现场时,他就从手头的客户资料中随机翻找证件或是直接利用客户留在车内的证件进行登记。保险公司的大部分理赔款会直接赔付到汽车4S店,不用客户亲自经手。所以,有时甚至在客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叶某就完成了整个理赔过程。
叶某通常会将客户的车辆放到认识的修理厂去维修,而让汽车4S店将保险理赔款记在自己名下,用于自由支配。
据查,年至年期间,叶某为非法获取保险理赔款,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25起,先后骗得保险公司理赔款合计24万余元。
车辆送维修厂维修也有可能发生骗保
去年11月23日,北京昌平法院召开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据昌平法院公开数据显示,年至今,该院共审结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案件23件,判处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分子57人
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莹介绍,近年来,汽车维修厂的经营、维修人员成为保险犯罪易发群体,他们利用自己对事故认定、保险理赔、汽车修理的相关知识比较了解的便利条件,进行保险诈骗。常见方式有三种:一是汽车维修厂和车主共谋骗保;二是汽车维修厂利用自己所有的机动车骗保;三是汽车维修厂利用车主送修的机动车骗保。
为了骗取保险理赔金,汽修厂员工通常将涉案车辆行驶至无监控、较为偏僻的路段,采用伪造保险事故的方法,或者采用在真实事故后再故意碰撞、伪造保险事故的方法,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而修车成本极低,骗来的保险金基本上尽数落尽了自己的口袋。除了使用自有车辆骗保外,为了频繁出险不被怀疑,原本车主正常送交维修保养的车辆,也可能被修理厂偷偷用来出险理赔。修理厂只需让其他人谎称维修车辆的驾驶人,再利用车主放在维修车辆里的行驶本便可扮演事故的无责方,伪造交通事故,而车主本身却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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