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届成教毕业论文撰写工作通知
各位同学:
届成教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已经到了关键阶段,我院已先后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届成教毕业生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我院将原下发文件进行汇总,具体如下;
一、关于江西科技学院级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的通知
为了保证级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指导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有关事项
1.时间安排
年12月30日前,学生收集资料,选题,写提纲。
年2月15日前,学生写初稿、指导教师指导写作。
年3月31日前,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并定稿。
年春学期上课时,将指导教师审定后的论文稿完成,一式四份(一份学生自留,另三份交于指导教师)。
年4月15日前指导教师将写完评语的论文定稿交到教务科。
2.论文查重
毕业论文在定稿之时,论文重复率超过30%(包含引用的参考文献)论文成绩为不及格,学校将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
3.交稿时间
年4月15日前,将指导教师审定后有电子评语与论文成绩的完成稿打印一式四份(三份交至函授站老师,一份学生自留答辩备用)。
4.论文装订
论文完成稿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装订顺序为:论文封面+独创性声明+论文+论文封底(详见级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论文撰写相关资料包中的附件五)。
5.封面格式
请下载附件“级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论文撰写相关资料包”。
6.论文提纲、初稿及定稿
论文提纲、初稿及定稿的撰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未能按时将论文定稿交至指导教师的学生均视为未完成教学环节,无法正常毕业。
7.论文抽查
学院将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抽查。如论文查重率超过30%,将取消其论文成绩。
8.答辩时间
论文答辩时间拟定于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9.注意事项
(1)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按零分处理。
(2)论文指导的各环节中,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学生与指导教师的主要联系方式以电子邮箱为主,也可辅以电话联系,或在教师约定的时间内面谈。
(3)论文提纲、初稿、二稿和定稿,一般可从网上发到指导教师的电子邮箱内,指导教师将尽快给予回复,若未能得到指导教师的及时回复,请与指导教师电话联系。
(4)如果无法联系到指导教师或与指导教师失去联系,应致电函授站老师。
(5)论文写作的三个时间段为建议时间,可以根据写作进度进行适当调整,但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定稿(电子稿)交至指导教师。
(6)拟申请学位同学的毕业论文成绩须达到中等以上,在与指导教师联系时务必向老师说明,请指导教师给出论文修改意见,论文修改直至达到中等等级以上。
(二)论文内容要求
1.从文章的主题到内容不得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
2.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根据所学知识,联系实际,特别要结合本人工作的实际,对自己所学专业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
3.业论文的体裁应为学术性论文。工作总结、调查报告或单纯的案例分析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4.论文内容应观点明确,资料翔实,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通畅,格式规范,论文要有分析、有认识、有新意;正文字数:理工类~字,理工类以外的其他类正文字数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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