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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大40年来培养的的法学ldquo

来源:毕业论文_论文题目 时间: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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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北政法大学再次“申博失利”的消息在法学界掀起了热议,作为一所国内知名的政法类院校,西北政法大学至今没有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这其中的苦楚与无奈或许只有西法大人能够明白。对此,我们只能向走过了83年风雨的西法大、秉持着陕北公学遗风的西法大人表示万分惋惜。

但不容否认的是,西法大自建校83年来,扎根祖国西部,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铸就了“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凝练了“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为法学界输送了一批又一批政法精英人才,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孙宪忠、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田文昌等,他们目前都在各自的岗位、不同的领域成为中坚力量。本文通过盘点那些出身西法大的“大咖”们,以现西法大“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风貌。

注:1、本文并无排名比较之意,囿于小编的认知,在写作的过程中难免存在疏漏,笔者深知还有诸多未被列举,但同样是业内的“大咖”,因为欢迎读者朋友在留言区补充、更正。

2、部分资料来源于西北政法大学校友总会网站。

3、标题中的40年指的是恢复高考后招生入学的学子。

一、就职于高校科研系统

(一)孙宪忠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学术贡献有:在民商法方法论方面,提出"抛弃批判、立足建设"的观点。最早提出所有制的法律实现方式问题,提出对公有制的所有权形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进行改造。比较早地将德国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制度介绍到国内,并深刻地研究了法律行为制度的源流及其本质,指出法律行为制度中的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构成的基本差异。在民法物权研究领域,提出了系统的立法观念和体系。不动产法研究方面,提出的多项成果为学术界承认,并且被立法采纳。

(二)肖国兴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肖国兴教授是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第一版《能源法》主要执笔人之一,在能源法领域出版了多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

(三)葛洪义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百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主讲教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曾获新世纪优秀人才、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从教几十多年来,葛洪义教授在法律价值、法学方法论、地方法制等领域做出了开创性贡献,同时也大力推动司法考试制度的形成,助力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四)施天涛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资本与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曾参加《国有资产法》、《信托法》的起草工作;曾参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担保法》以及有关环境法草案的讨论。发表有关商法学的学术论文50余篇,学术著作10部。其中代表性著作有:《商法学》、《公司法论》、《关联企业法律问题研究》等。

(五)关保英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为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律系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律顾问。关保英教授积极参与行政法的普及和社会化工作,曾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干部培训班多次主讲过行政监察原理,为"美国福特基金法官班"主讲过四届行政法原理。多次承担司法部、监察部的调研课题。同时,对湖北省、武汉市、广州市、上海市等的行政执法问题有深入研究,既撰写了大量相关论文又作了大量的行政法治宣传工作。曾参与了诸多湖北省、武汉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其中一些重要见解被地方立法直接采纳。

(六)刘作翔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理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0余部,代表性著作有:《法律文化理论》、《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法理学视野中的司法问题》。发表论文多篇,代表性论文有:《论法律文化》、《法律的理想》、《法治社会中的权力与权利定位》、《权利冲突的几个理论问题》、《法律与道德: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难解之题》等。

(七)刘丹冰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西北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三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主持各类教学科研项目50余项,其中省部级9项。重要的有: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等。出版著作10余部。主要有:《中国西部法治发展报告》、《入世后,中国金融法律的理论与实务》、《金融法》(‘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等。

(八)雷兴虎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主要致力于商法学、经济法学,尤其是商法基础理论、公司企业法和外商投资法的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共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参与并完成的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课题数十项。科研成果曾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种荣誉。

(九)王允武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西南民族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民族大学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全国“双千计划”入选专家;首届四川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在从事教学工作的同时,致力于民族法学等研究,先后参加或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民委、中国法学会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著、主编或参编著作、教材15部,在《中国法学》、《法学家》、《社会科学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十)王敬波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任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多篇咨政建议被国家领导人批示;多项研究成果被国家机关采纳,直接应用于国家法治建设。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大举措的讨论,参加《行政诉讼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标准化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上百部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等工作。完成独著3部,合著2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行政管理》等学术期刊上发表80多篇论文。

(十一)李玉基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合作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积极投身科研工作。以证券法学为主要研究方向,出版《法理基础》、《证券法学》、《证券法教材》等专著、教材5部。在《兰州大学学报》等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在甘肃政法大学"十五"以来各项科研指标排行榜中,李玉基教授位居出版著作、教材第2名。

(十二)张生

(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行政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学术著作、译著五部。

(十三)王健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法律史、法律思想史、法学教育、边疆治理与法制等。著有《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西法东渐》(编,)等多种相关论著。

(十四)汪世荣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革命根据地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认为中国法律史学的教学和研究,除了重视成文的法典外,应当尽可能拓展学科领域,对司法案例、司法判决、司法判例等文献给予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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