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法学院正式以文件形式发布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留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规定》。《规定》共38条。《规定》的发布,既有利于更好地规范留学生论文写作,提高毕业论文写作质量,也标志着法学院对留学生的管理更加规范和完善。
自年6月开始,法学院已经组织进行了三次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与中国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相比,留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在指导教师、论文选题、论文的撰写与时间安排、论文的字数、格式与规范、论文的交叉评阅、论文答辩程序等方面都有其独特性。对此,法学院结合前期实践和问题,对此前由留学生办公室制定的《留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正式以学院文件的形式予以了发布。
新规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在毕业论文选题方面,《规定》在保证论文选题丰富性及多样性的前提下,给予了学生、指导教师以充分的双向选择空间。其次,为了确保指导教师及时履行指导论文写作的职责,《规定》特别就指导教师不作为的情况进行了规制。再次,《规定》贯彻了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的原则,对于任何疑似抄袭或剽窃行为,一经留学生教学委员会认定,留学生将被取消答辩资格,并不得授予学位。最后,《规定》还采取了双向匿名制,对留学生、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答辩委员会成员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了毕业论文评审及毕业答辩工作的公平公正。
编辑/郑淇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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