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师范大学之前入学批次(含)毕业论文写作安排的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论文批次毕业论文写作于12月15日正式开始,现将本次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写作资格
1、(16年春季入学)及之前批次未参加论文写作或写作成绩不合格的在籍学生,其中已写作但成绩不及格学生需平台缴纳“论文重写学费元”;入学批次同学要重视本次写作,首次写作不用交费,如果首次写作没有及格下次重写需交论文重写学费元。
2、达到各专业应修最低学分(学生应修最低学分=教学计划总学分-毕业论文学分)
同时符合以上两条方可进行论文论写作。
二、写作安排
(一)选题时间
年12月15日12时——12月29日12时。
(二)写作安排
本次写作分论文初稿、论文二稿、论文三稿、论文终稿四个写作阶段。各提交时间如下:
论文初稿提交:年1月5日12时—年1月22日时
论文二稿提交:年01月22日12时—年02月6日12时
论文三稿提交:年02月06日12时—年02月23日12时
论文终稿提交:年02月23日12时—年03月05日12时
(三)写作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字数在字以上;毕业论文一律使用中文撰写;上传的论文稿件必须是WORD文档(版)。具体写作模板及规范见通知附件。
敬请各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各阶段写作任务,论文写作具体事项及要求请点左下边“阅读原文”通知里面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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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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