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毕业论文_论文题目 >> 论文要求 >> 正文 >> 正文

研通知关于2016年10月201

来源:毕业论文_论文题目 时间:2016-10-1
                      

最美农林佳节伴您

                    

关于年10月-年3月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拟毕业研究生:

  年冬季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请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拟毕业研究生统筹规划好工作。

一、答辩资格审核

拟于年3月前毕业的研究生,学院、学科应于年10月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核。毕业生本人下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整(照片使用图像采集照片),以学院为单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

二、确定学位论文抽审名单

研究生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附件2)对符合答辩资格的研究生进行抽审,于10月28日左右公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审名单。

三、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查

各学院于11月2日-7日安排毕业生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专项检测和全面自查工作。请符合答辩资格的毕业生最迟于11月2日,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供学位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二份,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导师相关信息,保留专业信息,电子稿版本为word和pdf,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学号+作者+论文题目”)。学位论文相似度低于30%视为检测合格,方可进行论文评审等工作。相关学院自行组织相关导师和专家对本学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查,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学院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学院、学科或导师组织本学科3-5名相关研究方向的教师进行预答辩,时间由学院、学科、导师(组)根据各自学位申请工作进度需要自行安排。

五、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及修改

相关学院依据匿名送审名单于11月1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符合评审条件的学位论文一式二份、电子稿一份,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未被校学位办抽取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相关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可参照研究生院学位论文评审书(附件4)标准进行评审。学院论文评审方案于11月1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已报送的,若无修改则不用再报送)。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为11月15日-12月31日,请相关学院于12月31日前将学院学位论文评审汇总结果交研究生院(附件5)。匿名评阅专家意见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按照我校有关规定,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三审申请表》进行再次盲审或按延期答辩处理。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合格的研究生,应根据专家评阅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

六、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年1月4日-3月10日。答辩后一周内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及学位授予相关材料。

七、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初步定于年3月13日-17日,具体时间视学校对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整体安排而定。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延期。申请延期答辩的研究生于10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答辩申请,申请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年入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半年为申请授予学位最后一次机会,请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尽早准备相关材料。

  (3)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具体事项请随时







































北京白癜风权威医院
北京治疗白癜风总共要花多少钱

转载请注明:http://www.fslingdong.com/lwyq/2821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