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跟大家介绍了三大类的保险,今天我们着重介绍一下意外险的理赔。
要弄明白意外险的理赔,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意外伤害。有的人觉得意外伤害就是意料之外的伤害,生病也是意料之外,为什么买了保险生病不赔呢?其实不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意外伤害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外来的,这一点就把意外和疾病做了明确的区分;二是非本意的,也就是不能自己伤害自己来骗取保险金;三是造成伤害了,也就是受伤了。被人吓一跳是外来的,也是非本意的,但是没有造成伤害,也是不能界定为意外伤害的。
对于意外伤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第三方的,一种是没有第三方的。通俗来讲就是第一种是因为别人的原因,给自己造成了伤害,比如过马路被汽车撞倒受伤;第二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给自己造成了伤害,比如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在路沿石上面摔伤,或者洗澡时滑倒受伤。
假设一个人从某保险公司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如果他遇到的意外伤害是第一种,由第三方造成伤害的,是需要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由第三方承担医药费、护理费等因本次意外产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误工费等损失。为防止出现道德风险,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但是对于第三方不予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可以申请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保险公司代位向第三方追偿,伤者则可以提前拿到理赔款。
如果这个人遇到的是第二种,没有第三方造成伤害,则需要出具相关的意外事故证明,医院出具的费用明细、发票等单据,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和赔付比例予以赔付。
如果上述第一种情况所涉及的第三方是伤者的直系亲属,并且是非故意造成的伤害,则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赔付。
以上是针对于通常情况下意外医疗保险的赔付假设,不同的保险合同赔付比例和赔付金额都有一定出入,还是要以具体的合同细则为准。
此外,如果因为意外导致伤残,无论是否有第三方,意外伤害保险里面如果有伤残责任,都需要根据伤残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按比例进行赔付相应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此保险金与前面所提到的意外医疗保险赔付不冲突,可以兼得。
但是无论是哪种意外保险,有效期都是天,也就是说,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天以内的治疗、鉴定等项目视为此次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可以进行赔付。天以后再发生的,不视为此次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情况,不予赔付。例如:一个人购买了一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年1月1日(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失足从楼梯跌落,导致小腿骨折,天内小腿骨折的相关治疗都视为保险保障范围以内,可以进行赔付。但是在8月份,又感觉头疼,经医院检查发现脑部有淤血,怀疑是年初意外导致,由于已经超过天,则不再进行赔付。
综述,保险公司都是收到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单位,客户的权益是受到保护的。为防止在风险来临时才发现没有相应的保险保障,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买对,买全,这样才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一期,我们介绍医疗险的理赔知识,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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