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年的第篇原创内容。
你可能还不知道,保险业务员的销售佣金比例最高可达到90%以上。一万元的年交保费,累计佣金甚至可以超过九千!
在如此高额的佣金背后,到底是骗子横行还是优质的保险服务胜出?
“销售为王”的结果导向下,我不敢妄下定论,而现实很可能是两类从业者都存在。
如果保险业务员欺骗了你,导致保险最后无法理赔,我们该认栽吗?
当然不!既然拿了如此高的佣金,那保险业务员也该承担欺诈的后果才对,凭什么要我们保险消费者承担责任!
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一起具体的纠纷案例。
年12月24日,医院进行了耳声检查。
年12月29日,牛某向保险业务员说明了前几天的耳部检查门诊记录。
而保险业务员称“只要调不着记录,就不管”。在投保过程中,业务员帮牛某勾选了健康告知事项,但并未填写耳声检查的异常结果!
年8月,牛某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双耳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
牛某提交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以牛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付保险金,并解除保险合同。
明明就是保险业务员没有如实填写健康告知项目,凭什么还要我们保险消费者承担拒赔后果呢?
对于这事儿,《保险法》是这么说的: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业务员的行为就是保险公司的行为。即使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也无需担责,而是由保险公司承担所有后果!
“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保险从业者既然享受高额的报酬,那自然必须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才对!
“保险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从业人员最基础、最根本的要求。
或许并不是大家想做骗子赚快钱,如果保险公司缺乏合规销售方面的培训,那保险从业者何尝又不是受害方呢?
谁享受权利,就由谁承担义务。
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的错,永远都不应该由保险消费者承担!
以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保险问题可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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