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略大家风采
感受法学魅力
作者:孙笑侠
来源:法大人
孙笑侠男,年8月出生,浙江温州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从事法理学-法哲学、公法学研究,代表作有《程序的法理》(商务印书馆)、《法律对行政的控制》(山东人民出版社)、《法的现象与观念》(群众出版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近百篇论文。
本文是孙笑侠教授在复旦的讲座全文。法律是什么?学法律到底为了什么?法律对于我们的生命而言意义在哪里?法律人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人间烟火”?
法律这个学科也好,法律人的职业队伍也好,是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反思的,所以今天我就是来“骂”,但我也没有很好的词来“骂”,没有确切的词汇来“骂”法律、法学、法律人,我是要从一个现象到一个法学的特征,再到一个人物,分这样三段,来谈一下我的体会。
我不愿意站在一个教师的正面角度,而是从一个学科之外的人、一个法学的门外汉,来看法学,希望能激起大家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进而给大家的就业、从业做一个准备。
这其实是个痛苦的话题。有人会问,我要批评法学,批评法律人,这不是挖苦法学、挖苦法律人吗?但其实我们挖苦法学、挖苦法律人,并不是为了否定它,而是要以此来掌握自己的命运。
我想引用一位德国哲学家的话来告诉大家,“人如果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就能够驾驭痛苦,并能在痛苦结束之后,像神灵一样,获得醒悟。”看看我们将来在多么长的时间里,能够醒悟呢?
首先,我想讲一大堆的现象。我们法律人,一生都会被人间烟火笼罩,法律人最可悲的事情,就是不能像人文学院、教育学院或哲学学院的学生一样,因为我们每天面对的都是丑陋。
最近有一部日本电视剧,第一集点出了一个命题:法科学生从第一堂课开始直到终生,都要面对丑陋。已经工作的法官说,这个社会的人们,似乎把最不开心的事情,最痛苦的情绪,都宣泄给了我们,当律师也是一样,所以我们会被人间烟火笼罩,终生面对丑陋。
我们经常会提到一些大词:正义、秩序、公平、人权等等等等,我们关心的是春秋大义,可是与我们打交道的真实世界充满了凡俗琐事,除了衣食住行之外,还有我们的职业所面对的人身、物权、义务、债权、债务、惩罚……所有这些,都是琐碎的。
从法学历史的角度上看,除了极个别的年代,在漫长的多年的法治历史中,法律人不断地受到挖苦。
“诉讼孕育了律师,律师滋长了诉讼”,“辩护律师不会成为好法官,因为他们习惯了为钱工作”,甚至还有“没有律师,就没有争讼;没有争讼,就没有代理;没有代理人,就没有欺骗;没有欺骗就没有警察,没有警察就没有监狱;没有监狱,就没有犯罪;没有犯罪,就没有法官;没有法官,就没有偏袒;没有偏袒,就没有贿赂……看看,都是该死的律师造成的。”
“年来,总共只有一个律师上天堂,所以他住的很宽敞。”
美国一个名校的校长,去世后升入了天堂,但是他在天堂住的地方非常小,他很不满意,就去找圣彼得,因为圣彼得是掌管钥匙的,校长说:“怎么给我的房间那么小,给我个大点的行不行?”圣彼得说“不行”,校长问“为什么我的那个邻居住的那么大?”
“人家是律师呀”“律师怎么在天堂的房屋就比我大呢?”“因为年来上天堂的律师就只有一个呀。”所有的这些都是在批评我们法律人。
我们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人间烟火?
霍姆斯曾于年在哈佛毕业典礼上发问:“我们辛辛苦苦的研究一个枯燥乏味的专业性制度,热衷于保护商人和当事人的惯例以及北京治白癜风价格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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