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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说法保险人代位求偿那些事儿

来源:保险理赔 时间:2023-4-5
                            

保险人代位求偿那些事儿

-小编说法-

近期,宝坻法院受理了大量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大部分案件的当事人都选择法庭主持调解工作,但在调解过程中,有的当事人向法官表示不解:交通事故给自己造成了损伤,对方也有责任,自己没找对方赔偿,为何对方的保险公司还要找自己赔偿?对此,小编来和大家聊聊关于保险人代位求偿那些事儿。

一、何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请求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即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也就是说,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本应由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代位求偿的目的在于让交通事故侵权人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但与此同时其债权转移的本质又能够防止被保险人分别从保险人和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处获得双重利益。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保险人代位求偿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赔偿,弥补自己的损失;对于保险人而言,保险人可以利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去从第三者处取得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保险理赔款,填平自身损失,从而促使其更好地发挥救济功能。

二、遇到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权后,若其证据充足,则很有可能胜诉,因此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可以积极与对方保险公司协商,选择走调解解决纠纷的路径。如果当事人自己也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后可以找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当然,当事人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与事故相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并且已经完成部分或全部赔偿,则可以以此为抗辩理由并拿出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赔偿协议书、相关通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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