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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患病去世,6万元保险不赔保险公司谁

来源:保险理赔 时间:2024/1/16

提起意外险,多数人的印象就是:这是一款相对简单、费用较低的险种,同时它也是投保率较高的一个险种。

但说到对意外险知识的了解,很多人恐怕还停留在它的字面意思上。

事实上,关于意外险的知识也有不少,今天我们就通过下面的案例为大家做个简介!

案例详情:

年9月,医院住院治疗,并于次日死亡。

医院重症医学科出院证暨诊断证明载明,杨某系恙虫病脓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性不全。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载明,杨某直接死亡原因为脓毒性休克,引起的疾病为恙虫病可能。

保险公司以杨某并不被确诊患有恙虫病,且恙虫病属于传染性疾病,根据保险合同“因疾病所致的伤害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约定。

即使杨某患恙虫病死亡,也不属于遭受意外伤害死亡,故对杨某家属要求支付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的请求予以拒绝。

失去了亲人的杨某家属本来已经是悲痛欲绝了,现在后得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更是心灰意冷,想不明白。

于是,将保险公司诉至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保险金元。

案例分析:

法院认为:当双方当事人对“意外伤害”的理解产生分歧时,应结合合同的其他条款与案件事实,从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综合考虑。

根据医学理论,恙虫病的传播媒介为恙螨,如果不被恙螨叮咬,人体本身不会患恙虫病。

被保险人杨某,在保险合同期间内感染恙虫病而死亡,据此可以认定杨某因恙螨叮咬而患恙虫病进而死亡,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

且恙螨叮咬与死亡后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保险公司支付保险受益人陈某保险金元。

八哥总结:

对于意外险,很多人都容易有一些误解,下面八哥将列举一些常见的误区,帮助大家更全面理解意外险。

1、意外险的“意外伤害”≠日常所指的“意外伤害”

意外险的“意外伤害”与我们日常所指的“意外伤害”是不尽相同的、有其特殊的范围。

只有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要件,才构成意外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缺少任何一个要件,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2、意外险并非只赔付最严重后果

意外险基本分为两种,一种为意外伤害险,另一种为意外医疗险。

这两种险,虽同为意外险,但在对因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进行赔付时差别很大。

前者的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

后者的保障范围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的报销等。

3、儿童不需要意外险

儿童虽然没有家庭责任,但孩子的意外险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方面,意外险并非只有意外伤害险一种还有意外医疗险。

另一方面,孩子好奇心很重,并且自身不能分辨危险,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当孩子因意外导致较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便会针对这些情况给予孩子相应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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