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造成的经济负担。
我国目前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时,可以按照医疗保险政策享受相应的理赔服务。
那么,如何享受医疗保障和理赔服务呢?
李某某,男,40岁,北京市某公司职工,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10月,李某某因胸闷气喘到医院就诊,经检查诊断为冠心病、心肌梗死,并需住院治疗。
李某某在入院时使用了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医院出示了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住院期间,李某某接受了冠脉造影、支架植入等治疗措施,并服用了抗凝血药物、血管扩张剂等药物。
住院共计15天,出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为15万元。李某某在出院结算时发现,其中有5万元是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需要自己承担。李某某认为这些费用都是必要的治疗费用,应该由医保基金支付,并向当地医保部门提出了申诉。经过调查核实,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了如下判决:李某某住院期间发生的10万元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予以支付。其中包括:住院诊查费、手术费、床位费、护理费等基本服务费用;
冠脉造影、支架植入等特殊治疗项目费用;抗凝血药物、血管扩张剂等符合国家药品目录和临床指南的药物费用。李某某住院期间发生的5万元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由李某某自行承担。其中包括: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床位费、护理费等差额部分;超过国家规定限额的特殊治疗项目费用;不符合国家药品目录和临床指南的药物费用。李某某对于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提出的申诉不予支持,维持原判决。
本案涉及到两个焦点争议,一个是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的确定,另一个是医保理赔服务的申请和审批。
第一个争议的核心是医保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疗服务价格等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医疗保障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合理性。因此,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不可能涵盖所有的医疗费用,也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而不断调整。
参保人员在享受医保待遇时,应当遵守医保政策,按规定缴纳费用,不得无故拒绝或逃避缴费,也不得虚报或骗取费用。同时,参保人员也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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