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天气异常炎热,尤其是江苏,多地接连发布高温红色预警,最高气温直逼40℃而去,面对这高温天气,关于汽车自燃的话题也是屡屡被提及。
我们都知道如果你不买汽车自燃险的话,那么汽车发生自燃后对于你自己汽车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那么自己的车烧了算倒霉,如果自己的车自燃了还把别人的车给点着了呢?保险给不给赔呢?如果不给赔,除了自己的车损失外,还得搭上别人的车,普通的10来万的车还好,如果点着了一辆几十万的豪车,如果保险不赔的话,那可怎么办?
首先是一个责任划分的问题,如果你的车自燃了把旁边停着的车给点着了,那么毫无疑问,你承担%的责任。
而他车的损失属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的损失,应该由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来进行理赔。那么如果真的出现自己的车自燃把别人的车给点着的情况,保险公司会赔吗?
很遗憾,根据网上的绝大多数案例,保险公司都会拒绝理赔,至于理由么,很简单,就是“第三者责任险”中载明的: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就是,条款中写到的“三者险”的理赔情况是在被保险机动车使用过程中,而车辆停在停车场内自燃把邻车点着了,是在静止状态,而非在使用中。此外应该是“发生意外事故”后,“三者险”才会理赔,而自燃车和邻车并未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也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这样的解释看似挺有道理的,难道车子自燃后把邻车点着的锅,保险公司真的就不背了吗?
在此很兴奋的告诉你,并不是,这个锅保险公司不想背也得背,因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网上真实案例很多,但无奈裁判文书烟波浩渺,网络报道都以化名报道,难以找到当时的裁判文书,不过踏破铁鞋无觅处,大饼最终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车辆保险条款的相关解释,使用保险车辆过程是指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使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
也就是说车停在那,也是属于使用的一种情况,使用≠行驶。
关于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中“发生意外事故”后,“三者险”才会理赔的问题,该案例中没有讲到,在其他的法院判例中则是也对保险公司的此类拒赔理由进行了驳回。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并不是特指交通事故,而车辆发生自燃显然属于意外情况,也就属于事故的一种。所以汽车自燃,殃及池鱼,保险公司并不能以这不属于交通事故为由进行拒赔。
当然如果发生类似的情况,保险公司很可能依旧会拒赔,原因很简单,自燃造成的事故往往损失很大,基本上车就是报废了,赔偿金额很高,对于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当然是能推则推。如果自燃殃及池鱼,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话,唯一的解决途径就是去起诉。
车被连带烧毁的可以以自燃车主和其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而如果你已经对被连带烧毁的车进行了赔偿,而你的保险公司怠于赔偿你损失的话,那么你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履行保险合同。
当然以上大饼所讲的一切,有一个大前提就是你得是投保了“三者险”,话说现在没有个50万“三者险”你还敢在路上跑吗?没有“三者险”或者“三者险”金额偏低的车友,感觉去投保吧,这个钱不能省啊。
最后,对于上了车龄的老车,大饼也建议投保一个“自燃险”,在炎热的夏季,还是要对爱车多多检查,毕竟保险是万不得已时候的兜底保障。
凡事,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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