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期
导
言
日前,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教育部还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打击论文买卖要标本兼治
针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目前的制度体系不断在完善。年教育部印发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年,国办出台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同年,教育部还出台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这些制度文件均瞄准论文买卖、代写现象。
在制度约束、舆论监督以及在学位授予单位强化教育等共同作用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不良行为仍然时有发生,而且所形成的产业链依然存在。所以,教育部此次出拳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很有必要,既是端正学术风气重塑学术诚信,也是维护学位学历管理秩序。
相比之前的制度规定,此次打击措施在加码。比如之前出台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虽然明确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进行指导和审查,但没有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此次明确,有利于指导教师更好履行学位论文的指导、审查和违规查处责任。
多年前,针对学位论文作假现象,舆论就指出关键在指导教师。如果指导教师对学生强化教育,对学位论文高度负责,应该不会出现“10亿元论文交易市场”这样的怪象。所以,必须强化指导教师的职责。如果指导教师没有履行好自身职责,则必须把相关处罚规定落到实处。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对指导教师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但从现实看,这些处罚条款落地不理想,对指导教师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有限。
此次还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为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这有利于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此外,地方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有利于形成网上网下、校内校外全覆盖的治理体系。
不过,此次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可治标但未必能治本。尽管强化了有关各方责任,扩大了治理覆盖面,但或许只能起到减少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未必能根除这种不良现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一切指标看论文”滋生了巨大的需求,但不是每个学生都有时间、精力和能力完成毕业论文,如果完不成就会影响毕业,于是不少学生动歪脑筋花钱买论文。尽管某些高校允许以其他作品代替毕业论文,但多数高校目前只看论文。
所以,打击学位论文买卖的关键是解决“一切指标看论文”,这需要建立多元化评价机制。另外,虽然教育部门出台不少制度措施遏制学位论文买卖,但这些制度措施只是部门规章、通知,法律效力较低,还应把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纳入国家法律(如论文买卖入刑),这也是治本之策。(via法制日报)
遏制论文交易还要多点源头意识
近段时间以来,针对学术诚信建设,教育部门可谓动作频频。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由两办印发,规格可见一斑,从内容来看,措辞可谓严厉。此番教育部对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工作部署,正是对两办所发意见的落实。这次,对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不仅要开除涉事学生的学籍,还要撤销和注销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导师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与之比较的是,年,教育部曾发布了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其中也有针对学位论文管理的内容。根据《规定》,对存在抄袭、篡改、伪造学位论文等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参与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学生,学校可以开除学籍。这里的关键词是“可以”,换句话说,对于是否开除学籍还有商量的余地。但是,此次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则删掉了“可以”:只要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就会面临开除学籍的惩罚。
整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力度空前,原因无非有二:一是学术不端问题越来越严重,到了需要用“重典治乱”的时候;二是科研诚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现在人们对论文交易的行为越来越“零容忍”。
无论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从学术规范以及社会诚信建设来说,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都是非常应该的。正如著名科学家埃里克森所说,智力活动上的诚实创造了科学。如果一个学生在尚未走出校园时便开始买卖论文,将来走出社会后很难成为一个守信之人。
重典治乱,还需抓住“牛鼻子”。此番教育部的严厉打击,一是强化了对涉事学生的惩戒,严厉的惩戒将产生足够的震慑力,进而使学术不端者主动规避投机行为;二是强调了学位授予单位和导师责任,从此前曝出的论文交易丑闻来看,相关方面的失职尤其是导师的监管不力,在某种意义上纵容了学生。于此而言,教育部的部署,无疑会产生看得见的治理成效,朝着实现“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迈出了坚实一步。
不过,仍要提醒的是,教育部此番部署更多是侧重事后惩戒。惩戒从来都不应是目标,更不是终点。所以说,在遏制论文交易中,需要多一点源头思考。更进一步来说,需从源头反思论文买卖、代写何以如此泛滥?论文崇拜、学术考核指标单一等都是可以想见的原因,而从根源上破解这些问题,在学术诚信建设上可能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via光明网)
“论文是学术界的通行货币”,无论国内外,学术论文都是业界普遍认可的评价研究水平的“硬通货”。学位论文买卖、代写作为学术不端行为,极大的挑战了学术诚信。这些舞弊现象为何在我国如此根深蒂固?个中既有学术诚信的观念阙如,亦有学术考核评价机制的单一,又或有查处、惩治制度的薄弱。此番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仅仅局限于教育行政层面,亟待从多方面进行规范,特别是要尽快填补法律空白,扬起法律之剑,提高违法成本,来惩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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