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防止欺诈骗保,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年1月4日-1月13日),请知情人士提供调查线索,我们将为其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静宁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支付。
受理单位:静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受理-、-
静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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